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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居民水价将调整 每户实际用水增加3至4元
发布时间:2015-12-04 15:12:00  作者:

       天然气价格调整后,东莞水价也将要调整。昨日上午,东莞市发改局通报称,预计在12月下旬召开水价改革听证会,目前水价听证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,向全市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。12月内完成水价听证后,水价正式调整最快也要到明年。

       水资源费调高

       供水企业压力大

       国家发改委要求在2015年底前,广东省地表水水资源费要由现行0.12元每立方米上调到0.2元每立方米。

       东莞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2009年广东地表水水资源费由0.025元每立方米提高到0.12元每立方米,这次提价造成的成本提高尚未消化掉,如今又要提高,供水企业面临的成本提高压力非常大。在此期间,供水企业对制水设备和管网升级改造的投入巨大。因此,上浮水价,让供水企业积累一定资金,有助于保障东莞供水的质量和安全。

       水价改革

       有望促成供水同城同价

       东莞2007年就建立了阶梯水价。因为规划等历史原因,东莞没有能够实现全市统一供水,现有镇级以上供水企业33家,村级水厂53家,经营主体多且管网互不相同,水源不同,经营成本也是差异巨大,因此除大市区(城区、东城、南城、万江)实现各类水价统一外,其他镇区自来水价格尚未统一。因此,为体现公平负担,有必要制定方案逐步推进水价同城同价。

       2016年开始,市内各镇街城市供水企业(除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镇供水企业)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同向联动机制。当省调整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累计超过每立方米0.03元时,水价与水资源费同向联动调整。

       调价影响不大

       实际用水每户多支出三四元

       大市区居民用水方面,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净水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 .09元,由原1 .26元/立方米调整为1 .35元/立方米,增幅7.14%。这个幅度基本与水资源费上调幅度一致。供水价格方面,根据供水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4%和6%拟定两个水价调整方案。根据测算,方案一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 .22元,增幅12 .91%,方案二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 .24元,增幅14.04%。

       阶梯水价方面,第二级和第三级水量基数做了调整,基数有所提高。一、二、三级阶梯水价由原1:1.5:2调整为1:1.5:3。提高的是第三级,但第三级用水量基数也由原先的每月每户30立方米以上,调整为40立方米以上,因此对居民影响不大。住户人口超过4人的,还可以持身份证暂住证等到供水企业进行登记,超出4人每增加1人水量基数相应增加5方。

       大城区以外的区域,同样制定了两种方案,据测算,方案一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.18元,增幅11.91%,方案二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.20元,增幅12.96%。转供水企业方案一平均每立方米 上 调0 .2 8元 ,增 幅15.41%;方案二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 .24元,增幅13.30%。

       东莞市发改局有关负责认为,通过上述数据可以看出,尽管水价有所上调,但居民用水支出仅仅增加了3到4元,影响有限。主要的影响可能是对居民的心理影响。

       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水价优惠政策。对本市户籍的残疾军人、五保户、低保对象等用水户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50%计收水费,超过部分按阶梯水价规定执行。

 

文/来源:南方都市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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