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缴纳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了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,希望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,按照协会《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章程》的规定,交纳2019年度会费。
依据2019年4月3日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第十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《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章程》,会员单位会费标准如下:
(一)会长单位每年3万元;
(二)副会长单位每年2万元;
(三)副秘书长单位、监事长单位每年会费1万元;
(四)其他会员单位每年会费4000元;
账户: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城区支行营业部
帐号:44001775708050971919
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
2019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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